信息摘要:
一、蒸汽鍋爐水處理不合格會導致的結果是:1、結垢;2、腐蝕; 二、結垢與腐蝕的后果是: ①腐蝕使金屬構件破損;鍋爐的省煤器、水冷壁、對流管束及鍋筒等構件會因水質不良而引...



一、蒸汽鍋爐水處理不合格會導致的結果是:1、結垢;2、腐蝕;
二、結垢與腐蝕的后果是:
①腐蝕使金屬構件破損;鍋爐的省煤器、水冷壁、對流管束及鍋筒等構件會因水質不良而引起腐蝕。結果這些金屬構件變薄和凹陷,甚至穿孔。更為嚴重的腐蝕會使金屬內部結構遭到破壞。被腐蝕的金屬強度顯著降低。因此嚴重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縮短鍋爐使用年限,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②增加鍋水中的結垢成份金屬的腐蝕產物(主要是鐵的氧化物),被鍋水帶到鍋爐受熱面后,容易與其它雜質生成水垢。當水垢含鐵時,傳熱效果更差。例如,含8%鐵并混有二氧化硅的1mm厚的水垢所造成的熱損失,相當于4mm厚的其他成份的水垢。
③產生垢下腐蝕含有高價鐵的水垢,容易引起與水垢接觸的金屬鐵的腐蝕。鐵的腐蝕產物又容易重新結成水垢。這是一種惡性循環,它會導致鍋爐構件迅速損壞。尤其對燃油鍋爐,金屬腐蝕產物的危害更大。
使用管理
1、鍋爐使用單位對鍋爐及其系統的節能管理工作負責。從事節能管理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鍋爐相關專業知識,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準。
2、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且實施鍋爐及其系統節能管理的有關制度。節能管理有關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⑴、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管理崗位責任制;
⑵、鍋爐及其系統日常節能檢查制度,并且做好相應檢查記錄并且存檔;
⑶、鍋爐燃料入場檢驗分析與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設計要求正確選用燃料;
⑷、計量儀表校準與管理制度;
⑸、鍋爐及其系統維護保養制度;
⑹、鍋爐水質處理管理制度;
⑺、鍋爐操作人員、水處理作業人員節能培訓考核制度,鍋爐作業人員鍋爐經濟運行知識的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計劃,并且有培訓、考核記錄;
燃氣蒸汽鍋爐價位
CLDR(CWDR)系列電熱鍋爐是機電一體化設備,采用進口PLC可編程控制器,系統的全自動運行通過編程來實現。主要有以下功能:
1、 梯式加載:系統自動運行,分時啟動每級電熱管(時間間隔可以任意設定),從而避免了對電網的沖擊;
2、 電熱元件循環投切:電熱元件可循環投切,即先投先切,后投后切,使各接觸器及電加熱元件使用時間及動作頻率相同,從而提高各電器元件使用壽命;
3、 缺水保護:當鍋爐本體中水位不夠時,系統將報警,并停止運行,補水后自動投入運行;
4、 溫度設定、自動調溫、超溫保護:可在電控柜上設定溫度上、下限(100℃以內的熱水);當系統溫度低于下限設定值時,每隔一定時間(可以任意修改)自動增加一組電熱管投入運行。當溫度高于溫度上限設定值時,每隔一定時間自動減少一組電熱管加熱,當溫度介于上、下限之間時,保持加熱功率不變。當溫度達到電接點溫度表上的溫度極限時,電熱管將自動切斷運行,并聲光報警,故障消除后,系統重新投入運行;
5、 超壓保護:當鍋爐壓力超過電接點壓力表上設定的壓力極限時,電熱管將自動切斷運行,并有聲光報警,壓力恢復正常后,系統自動投入運行;
6、 系統還具有過流、短路、缺相、漏電自動保護功能;
7、 手動操作:熱水鍋爐除自動控制外,另設有手動控制功能和緊急停機開關(自動/手動均有效);
8、 系統聯動功能:電熱元件與水泵聯動,聯動方式為水泵先開后停。
CLDR系列鍋爐有常壓熱水鍋爐、真空熱水鍋爐、承壓熱水鍋爐及電熱蒸汽鍋爐等多種規格,能滿足各種不同用戶的需要。
鍋爐安裝之前,為了能迅速運行起來,必須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
、技術準備: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全套鍋爐圖紙、技術資料。依據現行有關規程、規范、技術標準,編制施工方案、各項計劃、工藝規程及技術措施等。3
安裝地點應符合TS 0001-2012《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50041-2008《鍋爐房設計規范》及《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關于鍋爐房布置的要求。
、地基準備:地基圖僅供用戶及土建部門參考,基礎施工具體情況按當地土質而定,參考本地基圖或土建設計部門的鍋爐房圖紙進行施工,澆灌主機及各種輔機承重部分的混凝土,預留各種部分地腳螺栓孔。<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體;line-heiht:150%;"="">
燃氣蒸汽鍋爐價位
特別注意事項:
1).操作鍋爐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操作證。
2).鍋爐安裝必須經專業的安裝公司并取得使用許可證。
3).鍋爐在準備使用前,必須先單機試運行及詳細了解鍋爐的特性及操作使用說明書(含配套設備的說明書)。
4).安裝、使用、維修、保養等必須按相應的規定進行。
5).在未對設備的使用全部了解清楚的情況下,應向我公司先咨詢了解清楚。
6).鍋爐設備在運行時必須有專人值守;
鍋爐房設計規范50041-2008
4鍋爐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選擇
4.1.1 鍋爐房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分析后確定:
1 應靠近熱負荷比較集中的地區,并應使引出熱力管道和室外管網的布置在技術、經濟上合理;
2 應便于燃料貯運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運輸的物流分開;
3 擴建端宜留有擴建余地;
4 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和采光;
5 應位于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區;
6 應有利于減少煙塵、有害氣體、噪聲和灰渣對居民區和主要環境保護區的影響,全年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總體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季節性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該季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
7 燃煤鍋爐房和煤氣發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區域內;
8 應有利于凝結水的回收;
9 區域鍋爐房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供熱規劃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鍋爐房的位置,除應滿足本條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的規定。
4.1.2鍋爐房宜為的建筑物。
4.1.3 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并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筑物外墻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
4.1.5采用煤粉鍋爐的鍋爐房,不應設置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主要環境保護區內。
4.1.6采用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鍋爐房,不宜設置在居民區。
4.2建筑物、構筑物和場地的布置
4.2.1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緊湊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建筑簡潔協調、滿足工藝流程順暢、安全運行、方便運輸、有利安裝和檢修的要求。
4.2.2 新建區域鍋爐房的廠前區規劃,應與所在區域規劃相協調。鍋爐房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宜采用整體布置。鍋爐房區域內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體布局應合理、美觀。
4.2.3 工業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企業的建筑風格相協調;民用鍋爐房、區域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城市(區域)的建筑風格相協調。
4.2.4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與場地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順暢,且應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溝。
4.2.5 鍋爐間、煤場、灰渣場、貯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001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50028及有關標準規定,并滿足安裝、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4.2.6 運煤系統的布置應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運輸距離短。煤場、灰渣場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2.7 鍋爐房建筑物室內底層標高和構筑物基礎頂面標高,應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圍地坪0.15m及以上。鍋爐間和同層的輔助間地面標高應一致。
4.3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3.1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20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O.7~14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宜貼鄰鍋爐間固定端一側布置。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35~75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29~70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根據具體情況,可貼鄰鍋爐間布置,或單獨布置。
1、WNS型臥式鍋爐出廠時,一般分件包裝情況如下:
鍋爐主機:整體出廠(鍋爐本體、外包裝及保溫層、前后煙箱、平臺扶梯等);
2、扶梯、水位平衡筒、煙囪、取樣冷卻器、水處理設備等;
3、安全附件:鍋爐配備有安全閥、水位計、水位報警器、壓力表、壓力控制器、測溫儀表、閥門、給水設備、控制柜;
4、安裝兩臺或兩臺以上的,應注意組件的標識;
5、技術文件:
⑴ 鍋爐安裝使用說明書一份;
⑵ 安全附件、儀表管路圖一份;
⑶ 鍋爐總圖一份;
⑷ 地基一份;
⑸ 鍋爐本體圖一份;